Deleon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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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ChatGPT争议,近日,德国电信和媒体法领域著名学者,明斯特大学托马斯·霍伦教授(Prof.ThomasHoeren)在《信息技术法和数字化法杂志》(MMR)撰文指出,“知识产权”之死——ChatGPT永存(“Geis…
近日,德国电信和媒体法领域著名学者,明斯特大学托马斯·霍伦教授(Prof. Thomas Hoeren)在《信息技术法和数字化法杂志》(MMR)撰文指出,“知识产权”之死——ChatGPT永存(“Geistiges Eigentum” ist tot – lang lebe ChatGPT)。笔者尝试翻译如下,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ChatGPT答:ChatGPT是OpenAI开发的一个强大的语音生成模型,能够生成类似人类的文本。但是,必须意识到使用这种模型的潜在法律危险,特别是在著作权方面。
一方面,ChatGPT可以生成与现有著作权作品相似或相同的文本,而如果该文本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使用或演绎,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著作权;另一方面,ChatGPT可被用来创作用于欺骗或欺诈的文本,例如撰写假新闻文章或冒充真实人物,这可能给某些想干这些事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还应当思考ChatGPT在道德上的影响。其人工智能模型和其他类似的模型建立在提取互联网中大量文本数据的基础之上,包括大量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通过合法的方式使用该模型,尊重著作权人和其他人的权利,是很重要的。总之,使用ChatGPT存在包括侵犯著作权、欺诈和伪造的法律风险,以及道德方面的影响。重要的是,用户要意识到这些风险,并负责任地、合法地使用这一模式。
上述一段心怀愧疚的写作风格,正出这款先进的AI工具、致力于协助文字创作的ChatGPT之手。2022年11月30日,OpenAI公司正式发布对话式人工智能应用ChatGPT,此后一直免费提供。这个工具非常重要,微软希望购买它后将其整合到Word、PowerPoint和Excel中,进而在AI和IT行业之间建立一个联盟。这个联盟,显然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规模。 然而,诚如该系统自己所诉,ChatGPT引起了法律上的难题。最近,学者Eric Hilgendorf等已经撰文指出,这款工具对使用的他人知识产权引发了爆炸性争议。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使用他人文本,不仅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还包括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问题。“然而,不论是一揽子的批评,还是饶有趣味的旁观,抑或是逃避否认的态度,都不会使我们进步……重要的是……发展一种新的数字和媒体能力,并且通过这种能力,新技术可以促进共同利益的方式被使用。” 的确,AI方法在ChatPGT中的使用仍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工具肯定会变得更加完善。目前,ChatGPT已经宣布了一个稍作修改的版本(GPT-3.5)。下一次的更新已经指日可待,GPT-4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同时OpenAI公司承诺会有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质量。相较于与其他AI工具和应用软件的互动,这款工具显示出了巨大了发展潜力和争议,特别是当你想想它与翻译工具Deepl联系,或与改写软件如Wordtune或Rephrase.info的联系时就知道了。 著作权制度又该如何应对呢?学者Hilgendorf(包括上面ChatPGT的建议)在提高媒体素养方面的建议太弱了。这种素养应该做什么,它在AI如何给著作权带来帮助?纯粹的拒绝技术没有什么可说的,例如,在线图片机构Getty Images和Shutterstock现在禁止发布由算法生成的照片。所有这些修修补补的方法仍然是天真和肤浅;AI的胜利不能以这种方式阻止。特别是这些方法没有认识到,我们这个社会在数字时代究竟面临何种真正的动荡。 在著作权法中,对作者的告别早已被勾勒出来。后结构主义者罗兰·巴特早已宣布作者死亡,但几乎早了60年。在AI时代,不再有作者;并且再也找不到ChatPGT的作品的创造者了。很显然,以当前著作权法不具备应对这种规模的AI威胁的能力。过去是将作品归于作者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混淆作者,而是误导潜在用户,声称它是一个作品本身。但作品要求个人的智慧性创造。可在ChatGPT所创作的文本中,智慧性创造通常是不存在的,因为已经无法追溯使用该服务用户的智慧性创作过程,毕竟他只是就撰写特定主题的篇文章做出一个指示。因此,著作权法遇到了一个迄今为止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它还不能胜任。对作品属性的欺骗就由此产生,有人声称自己是作者,但他其实并不是作者,因为根本就没有作者。 即使通过数字版权管理(DRM)的手段,也只能识别出想象中的作者的个别片段,但这些片段在AI作品这个集合体中不再起作用。就此而言,利用权和人格权就缺乏了人的这层底色。这也不能通过承认AI的程序员具有作者地位来规避,因为那样的话,太多的产出会被归于一个人,而这个人在人工智能的“作品”中充其量只起了一个小作用。 基本上,当前《德国著作权法》中新增的第51a条“模仿例外”的规则,已经对著作权法的终结达到了一种给人极其不详细的描述。因为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情况。在AI带来的新威胁面前,内容产业与网络盗版的旧战役显得微不足道。凭借自身的工具属性,机器学习有可能使传统的作者变得多余,并从整体上破坏著作权法。 面对这种情况,作者以及紧随其后的内容产业束手无策,只能通过利用整个社会的再分配机制来拯救自己。特别是集体管理组织仍可能成功地通过AI工具对内容进行利用以带来一般(一次性)的付款流。个别已经过时的作者或许仍然在著作人格权框架内自由地去反对,通过DRM的方式将他们的作品数字化。否则,音乐演出和作品复制权协会将成为主要的著作使用权的新托管人(希望管制当局加强监督)。 然后,这将引起AI系统利用的新收费项目。整个邻接权体系便会被审视,特别是AI系统是否真的是《德国著作权法》第69a条所定义的软件或《德国著作权法》第87a条所定义的数据库或包含其他内容的问题。推测一下,定性或定量的实质性投资的标准更符合应对信息社会的要求,尽管创造性将逐渐地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一个边缘现象。 ChatGPT只是淡淡回应:“必须注意的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立法和法规关于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关系,这还可能因国家而异。” 同样没有认识到在考试相关情况下“知识产权”的要求。如何确保恶意的学生或学生不会简单地让AI写论文?你可以像我在明斯特大学法律系的许多同事认为,根本不需要,这纯粹是对未来的一个梦想。充其量,他们考虑竖起一堵保护墙来抵御这种威胁,例如在考试条例中明确禁止使用这种工具。 我敢怀疑这样一堵墙是否真的能守住。与其在学校/大学里禁止AI或ChatGPT,不如将AI作为一个专门的课题去教授。其他研究人员在这方面的思考更加进步,并将AI的使用纳入教育范畴。学者Weßels的呼吁是对的,即建立新的方法,不仅要考虑到最终结果,还要明确考虑到创建的过程。此外,还应审查,“在研究设计意义上的内容/方法结构和对此所选择的技术工具设计,这包括AI支持的工具”。然而最终只剩下回到口试的路了。只有在这样的口头座谈会上,人们才能有效地测试学生是否真的知道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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